根据现行政策规定,国际机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。以下是具体说明:
政策依据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2019年第39号),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,未缴纳增值税,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适用范围
可抵扣范围:仅限国内旅客运输服务(如员工因公出差取得的国内航班机票、铁路车票等),且需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凭证(如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)。
不可抵扣范围:国际航班机票、港澳台机票,以及用于集体福利、个人消费等非生产经营用途的旅客运输费用。
特殊情况
若行程为国内转机后离境(如北京—上海—纽约),仅国内转机部分的机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,国际段仍不可抵扣。
综上,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国际航班机票费用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。
